经韶关市委批准兆富配资,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浈江区委原常委、区政府原副区长罗奕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罗奕文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;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;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罗奕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罗奕文开除党籍处分;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韶关市浈江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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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韶关廉政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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